重庆三峡广场“星探”好多乱拉美女骗当模特

出处:[娱乐任我行]自由论坛 作者:爱神木的传说 时间:2008-07-07 14:17:13 点击:261


昨日,三峡广场,“模特公司”员工正游说一年轻女子当模特 记者 邹飞 摄

工商执法人员到娜丝模特公司调查
  漫步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年轻女士可得当心,不时有人一番吹捧,说你稍加包装便可成为名模——昨天,一群遭遇街头“模特公司”骗局的受害女在大渝网“新闻报料台”公开其黑幕,并建立QQ群(群号46034030)互通信息。

  今日起,有同样遭遇的女孩,可登录大渝网点击本条新闻,留言投诉,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交钱就当“重点模特”

  24日上午11时,21岁的福建女李某在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被一名热情的女子挡住,说她具备模特气质,公司正在找平面模特,希望其参与。

  李某又惊又喜.这么轻易就当上模特?

  女子把她带到三峡广场融信商务大厦18楼,那里是“重庆娜丝模特经纪有限公司”。女子介绍,要成为模特,需交480元拍摄一套艺术照。李某交了钱。

  后来,一男子称她可以培养成重点模特,需交2680元。此时,李某感觉受骗了,拒绝再交钱。

  昨天,她在大渝网“新闻报料台”发帖公开这次经历。她上网一查,发现重庆另有40余人投诉类似遭遇,她和其他受害者建了QQ群和博客,交流遭遇“星探”的受骗经历。

  盯上女生和外地人

  昨天上午10∶30许,记者与李某来到三峡广场暗访。

  三峡广场新世纪百货门口,只要是年轻女孩路过,便不时有人上去游说其当模特。

  知情者透露,在三峡广场一带,除了“娜丝模特公司”,还有类似的模特公司三四家,均以包装模特为由,让女士交钱拍照,目标以大中学生、外地来渝年轻女士为主。

  记者在此停留了约30分钟,粗略数了一下,不下10名年轻女士被骗上楼。

  在现场,重庆某大学大一学生曾霞和东北来渝的董杰向记者投诉称,自己遭遇了同样骗局。

  公司业务本是拍照

  昨日上午11∶30,沙区工商分局接到市民举报。该局局长罗启国迅即责令双巷子工商所人员前往取证调查。

  调查发现,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个人形象策划、摄影、化妆品等。

  一名自称负责人的男子陈强称,目前主要是拍摄艺术照。

  执法人员表示,如果明码实价拍摄艺术照,该公司具备营业资格;但受害者均被以包装模特为幌子,受到蒙蔽后交费拍摄,属于消费欺诈,应予严肃查处。

  昨天下午,娜丝模特公司退还李某、曾霞二人1300元。受害者董杰涉及另外一家模特公司,将另案查处。

    ■对话

  “每天拉客十多个”

  记者:你们究竟经营什么?

  陈强(公司负责人):才转手过来,经营模式还不是很清楚。

  记者:你们可以包装模特?

  陈强:我们暂时还没有包装模特的能力。

  记者:你们到底有多少人?

  陈强:十多个,其中上街拉客的业务员5个。

  记者:每天拉多少人?

  陈强:平均每天十来个吧。

  记者:现在是否停业?

  陈强:暂时停了,正在接受调查。

  ■进展

  公安工商联合调查

  沙坪坝区工商分局局长罗启国表示,鉴于此案涉及受害者40余人,人数较多。

  在步行街公开拉客,影响恶劣,应及时从重处理,杜绝此类骗局再度发生。

  罗指出,该案已涉嫌消费欺诈,且数额较大,将提请沙区公安介入联合调查,将市民反映强烈的几家模特公司一并查处,尽
快为受害者讨还损失。

  ■说法

  收费多或触犯《刑法》

  重庆立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兴旺称,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真实信息;针对该欺诈行为,受害女孩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

  如果经营者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将受害女孩包装成为模特,也根本没有能力包装模特,而是隐瞒真相骗取钱财,其骗取的数额若达到较大的标准,则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
总数:2  
[3楼] 作者:惶惑的傻瓜 发表时间:2008-07-08 09:27:49
楼上你SB啊,关他们什么事
[2楼] 作者:fresh001 发表时间:2008-07-08 09:27:02
治安管理的那帮人都死了吗
总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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