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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暴力[收藏本帖]
[楼主] 作者:等剑的人 发表时间:2008/03/26 13:15
点击:325次
    我们尊重了法院的判决,却遭受这样的劫难,现在,面对这种局面,法院怎么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又怎样维护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呢

    今年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七,清晨6点,一百多个身份不明的人突然闯入长沙市五一大道591号名汇达大厦的金珑湾中西餐厅(以下简称“金珑湾”),控制了保安之后,将金珑湾价值200多万元的财物“强行搬走”。

    此前,长沙市中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公司”)与金珑湾因房租问题发生经济纠纷双双走上法庭,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后,中源公司并没有履行判决。

    对此事件,坊间的传闻表明:这起原本普通的租赁官司之所以如此曲折,关键是中源公司背后有“特殊关系”。

    财物被“洗劫”

    据金珑湾保安周志勇回忆,当日清晨6点,睡梦中的他与女友刘希突然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惊醒,他正准备坐起穿衣,一群陌生人已经出现在眼前。没等他反应过来,一个光头男子对着他的头狠狠打了一拳,“别动!把你们的手机全部缴上来。”

    周志勇正准备反抗,被女友刘希一把拉住,“你们不要打了,不要打了。”见女友害怕得直哆嗦,周志勇一边安慰女朋友不要怕,一边按对方的意思缴出了手机。周志勇问对方到底想干什么,对方呵斥:“只要你们配合,就不会有事!”刘希苦苦哀求对方打个电话给经理请假,但遭拒绝。

    在十多个人的控制下,周志勇与刘希被带到餐厅一间包厢内。“不要乱动,外面的人都是请来的,不然别不知道你们怎么死的!”有人警告周志勇与刘希。

    随后,数十人在搬运餐厅里的电脑、电视等物品,“就是抢劫嘛!我被吓得都快崩溃了!”刘希心有余悸地回忆。

    当日下午三时,营业面积达1700平方米的金珑湾餐厅内,价值200多万的财物不知去向。

    随后,看守周志勇和刘希的两个人中的一个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红包递给周志勇:“这点小意思请你收下,算给你们回家的路费,快过年了,买点东西回去孝敬父母吧!”同时威胁道:“我们的势力你是知道的,你最好收钱走人,走得越远越好。”周志勇说:“那让我们商量一下吧!”

    “当时我想,与其继续被他们强行控制,不如先拿钱走人,出去后再报警,将钱交给警察。”周志勇对记者说。

    周志勇收下钱后,对方继续警告:“你们回去后不准与餐厅老板联系,也不准报案,不听话,有你们好看的。等下派车送你们去汽车西站,我们够客气了吧?”

    送他们二人的小车从金珑湾出发,向火车站方向行驶,拐弯到芙蓉北路再上湘江二桥。小车停稳后,车上的人一边将扣押的两部手机还给周志勇一边说,“手机还给你,钱你也拿了,为了今后的安全请你们嘴巴收紧点。”

    小车拐过路口,消失得无影无踪。周志勇二人打开那个红包,里面是3700元钱。

    报案遭尴尬

    2月3日下午,周志勇与付操一同到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分局府后街派出所报案。姓孔和姓陈的两位值班警员认为此事不构成非法拘禁。付操无法忍受:“你们警察没有详细调查询问案情,怎么就下结论?”

    与此同时,金珑湾的经理袁源连续几次打电话给府后街派出所所长黄小易,要求报案登记,但也没有一个说法。为了人身安全,第二天,周智勇、刘希躲了起来,直至餐厅负责人亲赴两人的老家寻人才现身。

    袁源告诉记者,在金珑湾之前,金珑湾所在房产被租给一个衡阳人,此人投入300多万元开了家名为“咖啡堡”的店,但几个月后该店关门,店内的物品被中源公司经理刘健“收归”。

    袁源还透露,餐厅开业当天,他曾派助手去邀请黄小易,“可能因为我没亲自去请,黄小易只对我助手说了一句‘你们老板架子好大’,之后没来。”

    金珑湾开业不久,黄小易来到金珑湾。“他说有一个亲戚家庭困难,要餐厅借给他8万元。”袁源表示当时他并未答应,只表示要过些日子才能凑齐,黄面带不满地离开了金珑湾。

    “那几天我不断给黄小易打电话,但他一直不接。如果当初我亲自去‘拜码头’就好了。而他借钱,我也应该爽快答应。”

    袁源表示,他与刘健的纠纷则是由派出所的一张询问笔录引起的。

    2006年5月9日,刘健的妻子包敏要求金珑湾出纳杨丽芳去中源公司换发票,后杨丽芳称被包敏抢走了一张房租的收款收据,包敏不承认,双方闹至派出所。金珑湾方面要求派出所依法追回包敏抢去的那张写有“4月份已付清”的标值9万元的收据,但派出所只对杨丽芳做了笔录,对其请求未予支持。

    此后不久,中源公司通知金珑湾:因袁源等人拖欠房租,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为此,双方官司开始。

    立案无结果

    近两年间,经过一审、二审,今年1月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纠纷做出终审判决:金珑湾支付中源公司租金86607元,中源公司为金珑湾中西餐单独安装空调,驳回中源公司解除租赁合同等其他诉讼请求。

    拿着判决书,金珑湾找到该院执行局要求双方同时履行判决。但执行局不同意金珑湾的观点,要求金珑湾先支付86607元租金,之后再执行中源公司单独为餐厅安装空调的判决。

    “我们早在1月30日就向法院支付了89000元(含执行费),但中源公司不但不履行判决,反而到我们这儿来抢劫,哪有这样的道理?”袁源告诉记者。

    2月16日,记者到府后街派出所采访,黄小易不在,手机关机。几分钟后,一个民警过来接待记者,说需要上面批准才能接受采访。

    记者随后采访了芙蓉区公安分局政工室的主任孙慧彬。孙慧彬表示,府后街派出所是她的分管单位,鉴于“案情复杂”,此案专案组春节后做了许多工作。但是当被问到“金珑湾保安周志勇被关押九小时”一事时,孙慧彬表示不愿多说。

    袁源告诉记者,自2006年“抢发票”事件发生那天起,中源公司就对金珑湾停水、停电、停空调,至今未开通。一年多来,餐厅一百多个员工陆续离开,损失己超过700万元。

    “你说,我们还会一直租给他们不?当然不会供水供电啦,可是法院不是这么判的。”中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金珑湾已经20多个月没交房租了。

    “诉讼审理期间,法院警告过刘健,说不能对餐厅停水、停电、停空调,否则,要承担餐厅的全部损失。可刘健却把这话当成了耳边风!”袁源气愤不已。

    “刘健见法院赶不走我们,只好来‘蛮’的。我们尊重了法院的判决,却遭受这样的劫难,现在,面对这种局面,法院怎么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又怎样维护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呢?”袁源苦笑。

    2月26日,记者采访了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的负责人。谈及此案,该负责人面露尴尬,他表示当事双方都应遵照判决依法行事,现在出现这样漠视法院判决的情形委实不该。但该负责人也表示不愿过多谈论此事,因为“比较复杂”。

    就在记者发稿时,还没有发现专案组有什么动静,好像要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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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颓废的你 发表时间: 2008/03/27 10:56
太欺负人了~~~~~~~~~~~~~~~·没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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